其实想想,大家都是阅历丰富的男女了,聊这种话题也正常。在我这个年纪,有个女伯爵,前男友的尸体都葬满了后花园。我一直被老变态灌输要保持纯洁的观念,对于这方面的思想,确实太保守太落后了。
不能一谈论这种话题就脸红,也不能总是这样受制于他。我想了想,用双手勾住他的脖子,慢慢撑起上本身,调整坐姿,面对面地骑坐在他的身上。还是第一次这样亲近一个男人,几乎能感受到他腰部下方骨头的形状。他的呼吸瞬间急促了几分,眼眸变成浓烈燃烧的金色,瞳孔渐渐紧缩成两条黑色的线“莉莉,你在干什么。”
我捧着他的脸,缓缓靠近他,鼻尖抵住他挺拔的鼻尖“做你梦里想做的事。”
他闭了闭眼,喉结狠狠滑动了两下,放在桌上的那只手紧握成拳,再次睁开双眼时,眼睛已隐隐泛红。
这是即将失控的征兆。玩笑开得太过火了。我正要从他的身上起来,他却单手握住我的腰,把我按了回去,仰靠在椅子上,另一只手搁在扶手上,眼里的情绪平静却可怕“那莉莉知道我梦见了什么吗”
“什么”
“梦见你和我交换血液。”
我“”
这要从血族的文化艺术说起。虽然在血族的历史书上,、内斗和战争占据的篇幅永远最多,但血族依然涌现了不少优秀的艺术家。其中,有一部文学作品风靡了将近两个世纪,讲述的是血族始祖和人类少女的爱情故事。后半部有个情节,少女被猎魔人催眠,在睡梦中说出血族始祖的弱点,然后在始祖被围攻的时候,因为保护他而死。疯狂的始祖屠杀了一座城市,在鲜血、暴雨和雷电中,初拥了少女,赐予她永生和不会衰老的容颜。两个人在雨中激烈地交换血液。从那以后,交换血液就成为比接吻还要庄严且亲密的行为。
我迟疑地问道“那你现在是想喝我的血液吗”
“想。”他顿了顿,“但不想伤害莉莉。所以,还是莉莉喝我的血液吧。”
我睁大眼,还没来得及拒绝,他已伸出两根骨节分明的手指,指尖燃起一缕幽蓝色的火光,按在自己的脖颈上。“呲呲”两声,皮肤立刻被灼烧出两个小洞,鲜血潺潺流淌而出。浓郁的红,寡淡的白,性感得让人心脏发麻。回想起第一次吸食他鲜血的情景,那甘甜芬芳的香味,我至今还记得,不由吞了口唾沫。
他离我近了一些,将脖颈递到我的唇边。
这一刻,我忽然觉得,脖颈才是他身上最动人的部位。修长,结实,线条凌厉,喉结突出,散发着一种属于雄性的凛冽美感。
心脏“砰砰”狂跳起来,我情不自禁地凑过去,吞咽了一口。已经变成了人类,按理说应该对鲜血反感才对,可只要一想到这是他的血,他自愿将全身最脆弱的部位,送到我的唇边,我的心中就充盈着一种强烈的幸福感和满足感。
慢慢地,他的头微微垂下,将双唇覆盖在我的唇上。血腥味在弥漫,呼吸交错,气氛愈发暧昧火热,这个吻也越来越失控。我看见他的瞳孔缩得越来越小,到最后,几乎看不到黑色的部分。他的吻也越来越滚烫,从我的嘴唇,吻到脸颊,再到脖子。我被他吻得被迫靠在桌沿上。只有这样,才能阻止身体瘫软在地上。忽然,两枚坚硬的东西抵在我的脖颈。是他的牙齿。他彻底情动了。
然而,他却猛地推开了我,站起身,狼狈地匆匆逃离“我去给你准备午餐。”,,大家记得收藏网址或牢记网址,网址,免费最快更新无防盗无防盗报错章求书找书和书友聊书请加qq群647377658群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