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一个背影为送给女王的见面礼?这是对女王不敬的行为。
苏深雪挡住想上前的何晶晶。
进入此次的人,得经过王室保全人员层层搜寻,从头发到鞋子,摄像头更是不会放过任何死角,从踏入木质楼,起码有四个枪口轮流对准到访者。
自然,这些人们是不会知道的,人们只会看到女王的亲和力,女王的求知欲。
等到何晶晶和两名侍卫兵退至楼道外,苏深雪这才脱掉鞋,进门前脱鞋是戈兰原住民习俗。
另一边鞋柜放着一双鞋,鞋是……粉色的,还是公主粉。
穿公主粉鞋的男访客?
越过拉式门,苏深雪就看到搁在角落处的双肩包。
双肩包……也是粉色的,不过不是公主粉而是深粉色。
苏深雪往正中央阳台方向,伴随脚步,逐渐,那抹背对她的背影逐渐清晰了起来。
粉色袜,洗得发白的牛仔裤,灰蓝方格衬衫,梳着……小马尾辫。
苏深雪花了一点时间瞅,用粉色发圈把脑后碎发扎成的小马尾辫。
很可爱的小马尾辫,长度也不过三、四公分左右,毛毛躁躁的,发尾微卷,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暖暖的冬日,你带着你的柯利犬在楼道晒太阳,你已经很懒了,那家伙比你还懒,一头乱糟糟的毛发都遮住眼睛,也不用爪子拨开,不难受吗?看不过,正好你有橡皮圈,于是,你用橡皮圈把它的毛发扎成一个小马尾辫。
一人一犬继续晒太阳,太阳光很暖和,小马尾辫很可爱。
粉色鞋,粉色包,粉色袜,粉色橡皮圈?
会不会是她看错了,这其实是一个女孩子。
苏深雪再看一次资料,资料性别清清楚楚写明:男性,二十三岁,麻理生,名字叫汉斯。
好吧,有可能这是偏爱粉色系的小青年,谁说粉色是女孩的专利了?
抬起头,不知何时,小青年已经转过身来。
小青年有一张眉清目秀的脸,男孩的脸。
清透的男性嗓音响起:“女王陛下,您一定以为,是资料出的错,到访地其实是一名女访客,而不是男访客。”
热衷于粉色的男访客洞察力不错。
洞察力不错,还很自来熟。
“如果您有被两名同性恋妈妈共同收养的经历,您就会对诸多在您身上出现的粉色元素见怪不怪了。”略感无奈的语气。
不过两分钟时间,男访客就清楚明白阐明他身上诸多粉色元素。
几乎是从一出生被两名女同收养,共同抚养。
两位女同妈妈从事服装行业,小时候,他有过不下十次穿蓬蓬裙的经历。
即使长大,他衣柜也少不了符合女性审美色系的服装,其中,粉色居多,因为贝拉妈妈喜欢粉色,丽安娜妈妈总是听贝拉妈妈的话。
两位妈妈知道他得到面见戈兰女王的机会,日以继夜赶工,为他制作了这身面见女王的行头。
“我尊重我的两位妈妈,并为能穿着她们的作品面见女王引以为傲。”访客笑容真诚。
呃……好吧。
眼前梳小马尾辫的男孩黑瞳黄肤,这还是苏深雪当了女王后,首次接见和自己一样的黄种人。
光这点就足以让人心生好感了,更何况,小马尾辫很可爱。
笑了笑,说:
“你可以叫我深雪。”
男访客效仿戈兰男性面见女王时,四十五度曲腰致敬。
嗯,像模像样。
男访客有一双清澈双眸和舒心笑容,男访客还有一个中文名字。
“我中文名字叫陆骄阳。”
陆骄阳,很不错的名字,苏深雪得承认,这也是一个不错的见面方式,起码,她觉得陆骄阳和以前任何一名访客都不一样。
比如他身上诸多粉色元素,清透的声音,还有他的两位同性恋妈妈。
这世界,有些人天生具备某种能力,如陆骄阳。
还不到一个钟头时间,从苏深雪口中叫出的那声“陆骄阳”自然顺口,仿佛他们认识许久,很多次一起散步,很多次一起逛公园,很多次一起坐上公车。
但和陆骄阳一起搭乘公车地是他那位叫汤姆的邻居;和他一起散步是他的初恋一个安吉丽娜的女孩,和他一起逛公园地是另外一个叫杰克的邻居。
苏深雪沉浸于陆骄阳绘声绘色的世界中。
很自然叫出他的中文名字,邀请他到外面走走。
陆骄阳从包里拿出老式相机。
两人肩并肩走在通往园林的廊道上,陆骄阳告知苏深雪,他成长的密西西比州。
密西西比州拥有肥沃的土地,密西西比河串联着城市小镇,人们把房子搭建在密西西比河沿岸,开着自家小船走街串巷,他在河上度过快乐的童年。
然而,少年的烦恼开始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