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在这时,村口忽然开来七八辆豪车,后面带起铺天盖地的灰尘,二十多个年轻人走了下来。
“老四,这里的饭菜真有那么好吃?”有个衣着华丽的男子开口问道。
“你这不是废话么,难道我还能骗你不成?”老四毫不犹豫地说道。
自从上次在这里吃过饭,他就想着什么时候带朋友过来捧场,自己也好过过嘴瘾。
“哟,老四你还真底气十足,就不怕被打脸?”
“众口难调,我就不信所有人都会喜欢!”
“饭菜怎么样我不关心,我就想知道,那个年轻是不是真能猎杀野猪、野狼。”
富二代们议论纷纷的,全都朝着窝棚这边走了过来,但大部分人都带着质疑的心态。
毕竟老四说的话太夸张了,什么人间美味,这辈子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,可信度着实不高。
“呵呵,不就是猎杀野猪么,有什么好吹嘘的,老子在非洲大草原上天天宰大象!”
一个高高瘦瘦的年轻人眼中闪过不屑,当初他在国外混的时候,什么大型凶兽没杀过?
“行了,大家都别吵了,先去吃饭再说,保管让你们满意!”
银毛也发话了,他对林轩家开的土菜馆很有信心,这里有七八个人就是他叫来的。
“连你都这么说,我突然就对那家土菜馆感兴趣了,要真有那么好吃,我以后每个月都带朋友来!”
旁边的年轻人露出诧异的神色,他手腕上带着劳力士手表,穿的是阿玛尼正装,不用想也知道,他是个富二代。
很快,这群人就浩浩荡荡地走到窝棚前,整整坐了四大桌,唐菊花立即跑出来问客人要吃什么。
林世贵家门口,林轩注意到这边的情况,就准备过来搭把手。
“轩哥,我还以为你不在呢,今天我叫人来给你捧场了!”刚看到林轩,老四就站起来大声喊道。
“老四你太客气了,帮我这么多,我都不好意思了。”
林轩连忙走了过去,跟老四和银毛几人打招呼,剩下那些他只能微笑示意,毕竟不认识人家!
“好说好说,要不是你,那天我就在山上下不来了!”
老四端起桌上的酒杯就敬林轩,随后又把他介绍给自己的朋友。
“大家注意了,这位是绿水村……不,青峰镇最厉害的猎人林轩!
两刀就能砍死七八百斤的野猪王,就连令人闻风丧胆的狼群,也只能沦为他锅里的肉汤!”
银毛清了清嗓子,面带微笑地对众人说道,仿佛自己也跟着脸上有光似的。
二十多个人全都望着林轩,反复打量着他那副看似普通的身板,大部分人觉得他有那个实力,毕竟杂质上网上都快传疯了。
“七八百斤的野猪,那不是跟肉山似的,就算是狮子老虎来了,也不是野猪的对手,这位兄弟真有那么牛逼?”
可是有些人就不信了,有个脖子上挂着极品玉坠的年轻人,当场就表示质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