走出屋子,那两辆警车就停在前面的草坪上,车上的警员早已跑去追林风了,只剩一个穿着警服的家伙背对他正在讲电话。
这名警员自以为已经控制住了局势,罪犯插翅难飞,哪想到正在他向指挥中心汇报这里的情况时,一截冰冷的物件却突然顶在了他的后脑勺上。
“不许回头,把你的车钥匙给我。”威尔士一手捏着抢,用命令的语气说道。
头让人拿枪抵着,警员也不敢稍动一下免得挨枪子儿,同伴全部都在楼上追击凶手,哪晓得他的同伙竟然无声无息出现在自己背后,为了拖延时间,他故作镇定的说:“你们跑不掉出去的,把枪放下不然就要多增加一条袭警的罪名……”
“少给我废话,钥匙!”威尔士也是个人精,哪能不明白对方拖延时间的意图,用力把枪往前一顶,大拇指掰开了击锤:“快给我,否则我现在就开枪打死你再取钥匙……”
警员的身体一下紧张起来,他感觉得出身后这人没有说笑,随时可能一枪结果了他的性命,犹豫片刻,他还是主动将上衣口袋的车钥匙用两根指头夹了出来。
“抱歉。”
威尔士一把抢过钥匙,嘴里说了两字,取出林风刚刚交给他的电击器顶在对方后腰按下了开关,一阵电弧闪过,面前的警员直接被电趴在地上,不过他嘴里还能发出哼唧声,并没有晕过去。
威尔士只好将电击器杵在对方后颈又电了两下,等这人彻底昏过去他才住手,一脚踩碎掉在地上还在‘喂喂’叫个不停的对讲机,拉开车门正要上车,只见林风的脑袋从三楼一个窗口探了出来。
“我在这里。”
不用威尔士招呼,林风已经发现了他,纵身就从窗口跳了出来,后面的追兵还在哐哐哐的撞门。
两脚一着地,林风只趔趄了两步,对站在车门前的威尔士说:“我来开车。”
威尔士忙把车钥匙抛给他,自己跑到副驾室拉开门坐了进去。
“看我在后座找到了什么?”林风坐进车门,威尔士正从后座将一把霰弹枪抽出来,此时楼上的人已经撞开房门来到窗前,立刻发现凶手不但逃到楼下还抢了一辆警车逃走,没人敢像林风这样拿小命冒险从十来米高的窗口跳下去,只能转身又火急火燎的往楼下跑。
哐!
林风挂上倒挡,一车屁股先把旁边那辆警车的引擎盖都给撞的弹了起来,这才换回前进挡踩脚油门快速往庭院外驶去。
追兵气喘吁吁跑到楼下,只看见车尾灯消失在前方,警员一边救治昏迷的同伴,一边用对讲机紧急呼叫增援,在路上拦截被凶手抢走的车辆。
在帝国,警方在大部分地区效率极高,他们每年逮捕人数超过了一千万人次,而在大城市,警方反应速度更快,接到消息以后,这片区域到处都是飞驰的警车身影,它们正从四面八方往出事地点赶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