应阿秀的要求,寒生提前准备好了一辆平板骡车与各种农具。
车夫自然是魏澜。
阿秀将魏明榉、魏明楷抱到车上,上车后她与魏明珠一人抱一个小的,不许他们在车上乱动。
骡车沿着京城的大道朝城门走去。
魏澜虽然一身布衣,但他容貌俊美气势太盛,他做锦衣卫指挥使的时候又经常办案抛头露面,路边有些百姓认出了他,一个人认出来,很快整条街的百姓都认出他了。
让阿秀松口气的是,因为六子案,魏澜在百姓间的声誉很好,至少弥补了他卖假药的事,百姓们只是看热闹的打量他们,并没有朝他们扔烂叶子。
魏明珠是最不习惯这种阵势的人,他曾经是风波堂高高在上的小少爷,也享受过几年的尊荣。
被百姓认出时,魏明珠下意识地想要垂眸回避。
“娘,他们怎么都看咱们?”魏明楷突然好奇地问道。
魏明珠闻言,也看向阿秀。
阿秀笑着解释道:“因为你爹以前当过大官,替大家抓住过很多坏人,所以他们都认识你爹。”
魏明楷“哇”一声,指着赶车的父亲道:“爹爹好厉害!”
魏明榉跟着道:“大伯父好厉害!”
魏澜没有回头,但他嘴角上翘,那种无声的温柔,看得附近的百姓都忍不住道:“不愧是魏大人,罢了官也有心情陪家人去做农活,看他笑得多俊!”
“奇怪了,皇上没有抄家魏家吧,怎么魏大人竟沦落到要亲自去田里了?”
“这你就不懂了吧,那叫与民同乐,想当年魏大人刚成亲时,还带着他夫人去砍了半个月的柴呢,那时候端王砍得敷衍,魏大人砍得柴比柴夫砍得都漂亮,一点官架子都没有。”
这些闲言碎语也传到了魏明珠耳中。
魏明珠再看前面父亲挺直的脊背,心头豁然开朗。
身处世间,做好自己足矣,旁人议论又与他何干,夸也好,骂也好,最终都变成过眼云烟,离得远便听不见了。
魏澜赶车来到了他的一处田庄。
几百亩的良田都是他的。
阿秀不许他告诉孩子们,装得越穷才越好。
苞谷的秧苗划脸,三个孩子都细皮嫩肉的,阿秀怕孩子们割破脸流血,挑了一块儿红薯地。
阿秀安排魏澜、魏明珠扯开红薯藤再用大镐将红薯挖出来,魏明楷、魏明榉负责将出土的红薯抱到篮子里。
魏澜、魏明珠默默服从。
魏明楷凤眼转转,问阿秀:“娘做什么?”
阿秀双手叉腰:“娘监督你们干活儿,谁敢偷懒今天就不许他吃饭。”
魏明楷明白了。
等魏澜刨出一溜圆圆大大的红薯,魏明楷抢着抱起一个,可是大红薯好重啊,魏明楷抱着走了会儿就不想干了,丢下红薯跑到娘亲身边,仰头商量道:“娘,咱们换,你抱红薯,我监督你干活儿!”
风将小家伙的话送到魏澜耳边,魏澜一边刨红薯,一边笑了。
阿秀毫不留情地戳了戳儿子的脑袋瓜:“才抱一个你就嫌累了?当年我捡一天的红薯都没喊过累,少偷懒,快去干活,你看明榉多能干!”
魏明楷回头,看见魏明榉一手抓着一根红薯须,提着两个大红薯走到了篮子旁边。
这下子,魏明榉的篮子里就有两个红薯了。
“大伯母,我最听你话了!”放好红薯,魏明榉还朝阿秀邀功道。
阿秀笑道:“嗯,大伯母都看见了,中午给明榉吃鸡腿!”
魏明榉更高兴了,继续去抱红薯。
阿秀看向还抓着她裙子撒娇的亲儿子。
魏明楷咬咬小嘴唇,不甘落后地去抱红薯了。
阿秀拍拍手坐在地边,看着老老实实干活的魏家四男,越发觉得自己这个决定当真英明。
忙了一上午,中午的时候要回府吃午饭了。
魏明榉、魏明楷出了不少力气,坐上骡车后伴随着骡车规律的晃动,两个小家伙没多久就睡着了。
阿秀抱的是魏明榉,小家伙长得像魏家人,漂亮的凤眼长长的睫毛,与魏明楷一看就是兄弟。
魏沉、宋清雅都很讨厌,魏明榉很可爱。
阿秀拿出帕子,帮魏明榉擦了擦汗。
魏明珠抱着魏明楷坐在旁边,见阿秀对二房的孩子都那么温柔,魏明珠既觉得阿秀好,又有一点吃味儿。
就在这时,阿秀抬头看过来,然后也帮熟睡的魏明楷擦了擦汗。
魏明珠垂着睫毛,底下便是弟弟胖乎乎的脸蛋。
魏明珠想到了自己五岁的时候,那时候阿秀刚嫁过来,他也还小,如果他早喊阿秀娘,早就可以像弟弟这样朝阿秀撒娇了。可惜那时候他不懂事,明明喜欢阿秀非要装不喜欢,现在懂事了,人大了,不可以再像小孩子——
一条浅紫色的帕子忽然从眼前掠过,轻轻按到了他额头上。
“明珠今天挖了六条垅,比你大舅小时候还厉害呢。”